特色:公司法是市场经济社会的法律基石。英美法系国家有关公司法的学术专著和教科书可谓是汗牛充栋。但无可否认,有些英文教科书的写作风格过于严谨,语法结构过于复杂,法律术语过于晦涩,无形中降低了我国法学院学生阅读原版英文公司法著作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