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
如何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实现国有企业扭亏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在将近20年的时间中进行了不同的尝试,从*初的承包经营,到后来的兼并重组,都没有使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关键的原因是上述措施都没有彻底市场化,所有的改革措施几乎都是政府行为,本来具有良好效果的并购重组也没有发挥应该有的作用,使得并购这种在西方具有明显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投资行为在我国被异化了。并购在我国也变成了“准并购”,我国的并购市场也陷人了“并购”再“并购”的怪圈。当然,对我国国有企业实行并购重组本身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特别是国有企业承担了许多本应当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使得国有企业包袱太重,不能轻装进入市场。在并购中如何剥离企业的政府职能往往是非常困难的:并购一方希望由政府承接企业承担的政府职能,但是政府又希望把这部分职能继续由企业行使;阻挠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另一个障碍是地方保护主义。并购意味着利益的重新调整,作为利益直接支配者的地方政府出于利益的考虑,不愿意企业自由进入市场。因此,国有企业的重组带有非常浓厚的行政调配色彩,跨地区并购更是困难重重,形不成全国一盘棋,从而使得企业并购在扩大规模、提高效益、有效配置资源及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无法得以充分体现;阻挠国有企业并购步伐的第三个因素是我国国内资金匮乏,对于庞大的国有资产而言,国内资金根本没有承接力,而我国对外资民资并购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设置了高门槛,强大的外部资金不能/顷畅地进入“国企市场”。因此,实践中出现了愿意被并购的国有企业很多,但是愿意并购并拥有充足资本的国有企业却很少的矛盾局面。依靠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体内循环来搞活国有企业已经是死路一条。因此,尽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就鼓励对国有中小型企业进行并购,但并没有出现并购国有企业的高潮,国有企业也没有扭转大面积亏损的局面。这与同一时期国外并购市场繁荣兴旺的景象形成了鲜明对比。为了走出国企改革的怪圈,“十五大”提出国有资本要实行战略性退出,要引进外资、民资参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要发挥市场的力量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的,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部关于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政策,特别是2002年以采,国家有关部门更是加大了鼓励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立法步伐。可以说我国已经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自2002年以来,不仅外资对于并购国有企业表现了浓厚的兴趣,国家以及地方政府也在行动上做出了积极准备,迎接外资并购浪潮的到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引进外资改造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国有资本战略性退出的目标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