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台)曾隆兴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4-03-01 |
特色:
随着经济之发展及科学技术之进步,我现代社会结构,已由单纯及罕有事故或灾害发生之农业社会,进入复杂而具有各种危险存在之工业社会。例如交通事故、商品制造物事故、医疗事故、学校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汽爆事故、火灾、公害等事故或灾害不断发生,被害人人数与诉讼案件亦与日俱增。例如依据“司法院”统计处编印一九八三年司法统计提要,台湾各地方法院办理道路交通案件,由一九七四年之四千一百零八件,增至一九八三年之七千九百八十九件,增加百分之九十四点四七;另依“司法院”统计处二○○二年编印司法统计提要,台湾各地方法院二○○一年受理道路交通刑事案件四万四千七百三十件,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异议事件六千五百二十九件,合计达五万一千六百六十八件,共计增加达十二点五倍之多,可见各种事故,随着社会经济之进步,不断在增加之中。 在事故、灾害等危险日增之现代,关于救济被害人之损害赔偿问题,亦发生种种新问题;关于损害赔偿理论,在立法、学说及判例上亦发生种种变动,并有长足进步,因而使传统之损害赔偿理论 已无法完全适应于现代社会。因此,为因应现代社会需要,非但有关损害赔偿法之特别法,例如消费者保护法、公平交易法、“国家赔偿法”、公路法、铁路法、核子损害赔偿法等法律,乃陆续公布,且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布之民法债编**章**节第五款侵权行为原本仅有十五条,经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公布修正六条、增订三条,合计九条,共修正、增订条文幅度,百分之六十。本书有鉴于此,乃广泛搜集并介绍中外*新立法、学说及判例予以深入研究后,就现代各种损害赔偿法,详加解释,名为详解损害赔偿法,并委由三民书局印行。若能供实务及学术界研究参考,则著者辛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