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围绕土地管理权的规范配置和制度设计,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强调国家的管理而忽视治理,强调“国家利益本位主义”而忽视对多元化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回应和保护,强调政府对土地资源的行政审批配置而忽视市场的基础性配置功能,等等,致使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制度运行难以适应当下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在当下围绕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背景下,亟需从整体性、系统性层面对这一权力进行改革。本书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一、土地的分类;二、土地管理权基本理论释明;三、土地规划权;四、土地征收权;五、城镇土地使用许可权;六、农村土地使用许可权;七、土地行政监察权;八、土地税费征收权;九、土地监督权。在践行市场化价值取向的理路下提出相应的改革方案,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