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是近年来新型敏感犯罪,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都产生严重影响。但是从目前侦查实务来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工作不容乐观。一方面是侦查人员受制于食品安全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匮乏,再加上科技发展促进了食品工业化发展,食品工艺日趋复杂,使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蒙上厚厚的幕布;另一方面由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属于行政类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各部门各区域协作配合难度高,致使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工作一直成为侦查实务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