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上海·纳税宝典

作者/国别:中国大陆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6-01

特色:

我国现行税法共有24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7类:●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主要适用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适用在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中。●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在生产经营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中。●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主要适用在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中。●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适用在某些财产和行为中。●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牧业税。主要是对取得农业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关税主要是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以下几种:●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加以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目前适用这种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上述24个税种中,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996年以前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管理,1996年以后改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但有部分省市仍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在大部分地区,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现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此外,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4税收征收范围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含义指所提供的应税劳务、转处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具有下列情形:(1)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即应税劳务的使用环节和使用地发生在境内;(2)在境内运载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所谓“使用”包括将该项无形资产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将该项无形资产再转让,以及受让者将该无形资产用于其他用途;(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6)境内保险提供的除出口货物和出口信用险外的保险劳务,所谓“境内保险机构”是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保险机构,包括中资保险机构、外资保险机构和中外合资保险机构;(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含义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所谓“有偿“是指从受让方(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同时,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但单位或个人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7.3税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根据不同的规定而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7.3.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税法确定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7.3.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算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 费用 损失)7.3.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海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7.3.4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指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7.3.5稿酬所得的计算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指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下率减除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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