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以“功能论--法的功能--法院功能”为逻辑线索,着重讨论了法院功能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从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出发,以法院的理想类型和角色期待为划分依据,综合形成法院功能的结构图谱,即法院的规范功能、法院的政治功能和法院的社会功能。第三章是本文的制度分析部分,论文提炼制度构造中的代表性要素进行分析,包括法院功能制度构造的历史逻辑、规范体系和制度理性等三个方面。第四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和理论建议部分,论文通过对我国法院经济审判中的相关数据的定量分析,形成对法院审判职能的定性分析,并据此以审级制度为中心,形成对我国法院制度构建的理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