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16年12月,江夏区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的决定要求,在武汉市普查办统一领导下,对全区国有单位进行了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根据省、市普查办要求,对近四年来文物普查的工作进行总结。此工作报告即为江夏区此次普查的各项内容的汇总。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工作背景,工作情况,数据汇总,数据分析,主要成果和政策建议。全面反映了江夏区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确定文物保护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文物保护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提供支撑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