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2002-03-01 |
特色:
为了推动我国农村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和防止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和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发展,保证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规范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联合国关于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和贸易的指南、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有机生产和加工的基本标准,参考了有关地区和国家的有机生产标准和规定,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行业的有关标准制定,参考了有关地区和国家的有机生产标准和规定,结合我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行业的有关标准制定。本标准与上述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本标准是对生产者进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贸易和标识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有机食品机构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的基本依据。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1年12月25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