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各地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确定消耗量、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及民用建筑的拆除、维修、改装、安装工程。 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本册定额包括拆除、管道、散热器、卫生设备、锅炉、箱罐容器、风机水 泵、管道附件、支架管卡套管、水暖辅助和锅炉砌筑工程共11 章2227 个子目。 本册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及民用建筑物的给排水、卫生 设备及采暖、锅炉安装和筑炉工程的拆除、维修、改装、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