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的目标及其与金融监管的协调问题始终是货币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也始终困扰着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边界划分和政策制定。在中国当前分业监管模式下,央行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更是影响到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的重大问题。从货币政策的目标来看,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货币政策的目标一度被明确为单一的保持通货膨胀稳定,然而长期低利率、低通胀宏观环境下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人们逐渐意识到货币政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多国央行提出货币政策应同时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的框架。而金融创新带来的流动性变化使得传统的货币需求函数和货币流通速度都变得不稳定,并进一步改变传统的货币数量与实际产出、物价、就业等之间的关系。从金融监管的强化来看,危机后巴塞尔资本协议III首次提出全球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将流动性风险提升至资本监管同等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宏观审慎的监管理念,认为危机前仅关注单家银行稳定的理念不足以保障金融稳定,要从宏观视角看金融体系,其本质便是如何做好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防范宏观的流动性风险。不论是价格稳定还是金融稳定,在本质上都是不同层次的流动性问题。以宏观流动性与微观流动性的为相关关系为切入点,通过研究银行对货币政策的流动性风险承担行为形成分析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互影响的分析框架,不仅在学术理论研究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对于解决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协调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