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学(修订版)

作者于朝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3-01

特色:

在我国,司法会计鉴证作为诉讼证据,早巳被司法实践所运用。新中国成立后,司法机关在查办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中,对认定争议案件需要通过司法会计收集、提取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也大幅度增长。为了适应对这类案件的诉讼需要,我国检察机关自一九八五年以来,在检察技术部门专门建立了司法会计技术门类,培养了大批专职司法会计技术人员,专门从事司法会计诉讼活动。这对于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正确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无疑是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技术保障作用。 我国开展司法会计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主要依据前“苏联”的传统司法会计理论模式进行。至今不仅尚未形成专门的理论体系,甚至对司法会计的基本概念的认识还未形成共识。司法会计学科的这一研究现状与司法实践的需求相差甚远,急需要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同志们的积极努力,攻关突破。 由于朝同志撰写的《司法会计学》一书,从一个新的视角,对司法会计的基本理论及实务进行了探讨。作者通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研究,摒弃了传统司法会计理论模式的束缚,从我国的诉讼体制及司法实践出发,大胆地提出了“二元论”司法会计理论模式,即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并重的观点,为我国司法会计学科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的研究路线。这一观点的提出将进一步推动司法会计学的研究与发展。 该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现了对司法会计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的成果。司法会计学是涉及法学、会计学、审计学等学科理论的一门边缘性学科。由于各相关学科的研究目的和方向不同,如不进行系统性研究,便会造成该学科某些方面的混乱。该书通过提出大量司法会计学科的新概念,将司法会计学的基本原理与实务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系统化的新的理论模式。 二是具有新颖性。例如,该书中在基本概念、诉讼依据、诉讼主体、诉讼内容、诉讼结果以及诉讼技术的运用等方面,将司法会计分为司法会计检查与司法会计鉴定两大分支体系,这不仅有利于对不同内容的司法会计理论分别进行深入的研究,也为侦、鉴分开的诉讼原则在司法会计活动领域中的运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书以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依托,结合办理各类案件的实际需要,用主要的篇幅对不同类型的司法会计实务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并配有开展各类司法会计活动所需的常用表格与计算公式。 四是适用性较好。该书在体例编排上,能够根据不同司法会计主体的特点及需要,由浅而深、由概括到具体地对各类司法会计实务问题进行了多层次的分解阐述。方便了侦查、检察、审判、律师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各取所需地学习和掌握司法会计知识。 《司法会计学》的作者是一位年青的科技人员。看到青年人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我感到十分高兴。欣然为此书作序。同时也希望广大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同志们,不断地总结经验,加强司法会计的理论研究工作,以早日建立起一门较为独立和完善的司法会计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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