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1861-1910)

作者主编:汤象龙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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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研究和分析中国近代海关税务司制度建立后从1861至1910年五十年的税收和分配统计,主要取材于清政府军机处档案中海关监督的六千件报销册(四柱清册)。从大量的统计数字中揭示出帝国主义掠夺中国海关行政自主权后怎样控制中国的关税和财政,同时把满清统治者的“财政的魔术后台”(见列宁:《评国家预算》)很大一部分内幕暴露在群众面前,可以看到中国如何从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帝国变成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为研究中国近代史、近代经济史和近代财政史提供了重要资料。为了便于科研工作者利用这些统计资料和可能对这些统计资料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作者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关税制度和税收以及税收分配的种种项目作了精简扼要的叙述,也提出了一些看法。本书的内容分为三部分,**部分为绪论;第二部分为全国海关历年税收和历年税收分配的综合统计,有统计表46个;第三部分为全国各海关历年税收和各关历年税收分配的关别统计,有统计表72个。片断:下面对中国近代海关的税务司制度、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海关税制、中国近代海关的税收以及中国近代海关的税收分配等四个问题加以叙述,这是为便于读者阅读和进一步利用本书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统计资料而作的解说和分析。附注①《清史稿》卷125,食货志6,页3775;王之春著《通商始末记》卷2。②同上书卷125,食货志6,页3679、3680;马士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译本)卷1,页76。壹中国近代海关税务司制度税务司制度是外国人管理中国海关行政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次鸦片战争在中国取得协定关税的特权的基础上,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进一步对中国海关行政权的掠夺。它不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制度,而是侵略者与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相互勾结的产物。它的建立,改变了中国海关的性质,使中国近代海关成为半殖民地性质的海关。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法等国通过《天津条约》迫使中国设立海关税务司制度,任用外国人为总税务司和税务司,从而控制了整个中国的海关行政。*初由英国领事推荐英人李泰国(HN.Lay)为总税务司。1861年设立总税务司署,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辖。1863年李泰国因代清政府购买船炮时进行讹诈被去职,改由英人赫德(R·Hart)继任总税务司。赫德为人狡诈而又精练,深得清政府的信赖,任总税务司将近五十年之久。1865年总税务司署由上海迁北京,从此赫德不仅操纵中国的海关行政,而且左右中国的财政和经济,插手中国的内政外交。清政府对这个外国“功臣”多次嘉奖,在他病死英国时还加赏太子太保衔。①从总税务司职权的规定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中国海关行政权的被掠夺。其职权是:“掌各海关征收课税之事”,②“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关员任免事项”。③1864年由赫德所拟的《通商各口募用外国人帮办税务章程》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各关所有外国人帮办税务事宜均由总税务司募请调派,其薪水如何增减,其调往各口以及应行撤退,均由总税务司作主”,“各口税务司、总办、帮办、扦子手头目四项,若有不妥,由总税务司一人作主撤退”。④总税务司署内正、副总税务司之下设税务司及副税务司,署内分设总务、机要、统计、汉文、铨叙五科,各科正副主任以及机要科的帮办都由外国人担任。此外还有内债基金处、造册处、驻外办事处,各处主任以及帮办也都由外国人担任。各海关设正税务司一人,副税务司一至二人,其下有帮办、扦子手头目等,都由外国人担任。每设一关,都由总税务司派去税务司、帮办以及其他人员,各关税务司直接听命于总税务司。这样,中国海关就完全处于总税务司的控制之下,税务司制度成为清政府内部的、由外国人统领的一个独立的系统,其性质之严重由以下几点分析可以看出:(一)这是中国近代史上**次任用外国人为中国政府的官吏,把有关财政经济命脉的海关行政权委之于外国人。总税务司名义上受中国总理衙门的统辖,实际是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代理人,换句话说,帝国主义者直接掌握了中国财政的部分主权。(二)全国各海关的征税事宜和财务行政统由各关税务司决定。据李鸿章同治元年(1862年)五月二十七日在一个奏折中引江海关监督吴煦所称当时征税情况:“新关洋税系税务司费士来经手登簿,……关道虽总其成,不能丝毫搀越”。⑤总税务司和各关税务司既负责征税事宜,同时还负责监督中国海关对外赔款和外债的偿付。这样,海关监督的职权不啻已由税务司代庖,海关监督处于无权的地位,他只是根据税务司的报告编制每年每季的四柱清册向上奏报而已。税务司不仅掌握了海关征税权,同时也干预税收的分配,实际上两者都被外国人所控制了。(三)海关外籍重要职员如税务司、帮办、扦子手头目等都由总税务司任免,职务等级、薪金待遇以及职工福利都由总税务司决定,海关的人事制度已另成系统。外籍人员除据有重要的职位外,还享受非常优厚和特殊的待遇。总税务司的年薪在李泰国任内*初为12,000两,后来增加一倍,每月还加给3,000两津贴。⑥以后赫德的月薪高达1,000镑,在1901年约合银6,700两,一年即达80,400两,这远远超过了亲王俸禄。亲王的俸禄是清代宗室职官中*高的,每年也仅三四万两。⑦其他外籍海关人员的待遇之高,这里就不再赘述了。这样便在中国国内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洋人高薪阶层。(四)海关税务司直接受总税务司的指示,除定期作各种报告外,还要调查中国各地的政治、经济、财政、社会以及生产等各方面的情况,随时向总税务司报告。⑧这样,税务司制度实际上成了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个庞大的情报网。因而总税务司对中国的财政经济以及内政外交诸方面的情况瞭若指掌。总税务司还直接插手和干预中国的内政外交事务,在中法战争、中英关于缅甸和西藏问题的交涉以及中日战争和八国联军入侵中国的时候,无论是办理交涉和议和、制定赔款或借外债以及订立各种不平等条约,他总是以中国政府的谋士或代表和帝国主义代理人的双重身份出现,对中国进行愚弄和威胁,千方百计为帝国主义者争得好处。从海关税务司制度建立到清王朝被推翻的五十年中,中国海关税制的变化、税收的增减以及税收分配的情况,*足以说明中国经济如何从封建的逐步变成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本书对这五十年的海关税收和分配进行统计和分析,希望能对研究这一时期中国财政经济的有所裨益。当然,辛亥革命以后税务司制度仍然存在很长的时间,中国海关的半殖民地性质并没有改变,但不属本书范围,所以不加论述了。后记:本书得以写成,与各方面的师友和同志的支持、鼓励是分不开的,我在自序中衷心地表述了对他们的谢意。现在本书即将问世了,在此我对中华书局的同志为完成本书的出版,克服种种困难,付出艰辛的劳动,同样致以衷心的感谢,并对他们维护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政策,深表钦佩。此外,我还要借此机会表达对我的长兄汤兆龙先生(1896-1983)的深切怀念。他于1918年毕业于北京明德大学,是一生从事会计工作的专家,先后在哈尔滨戌通航业公司和东北航务局任会计课长和业务课长十六年,重庆民生实业公司副稽核长十一年,台湾省台北中国盐业公司办事处主任三十余年。他培养我从小学到大学毕业,我一生从事中国近代财政经济史的研究工作稍有成绩,不能不饮水思源。更令我怀念的,他是一个坚强的爱国主义者,1934年在哈尔滨工作时支持地下进步人士反对伪满政权,被日本宪兵队关押八个月,受苦刑十六次,毫不动摇,*后经航务局群众营救出狱,然后回到关内工作。1983年殁于台北,从此永别。谨此以表纪念。*后,关于我自己的工作也向读者表述几句。我已八十一岁,余下的时间不多了,计划在八十五岁以前将《中国近代财政金融史》写出来。在史料的收集方面已有相当基础,决定一步步地向这个目标前进,希望有共同志趣的同志给予指导和协作。著者一九九0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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