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研究 第3辑

作者主编:胡厚宣/等
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8-10-01

特色:

片断:贯穿《说文解字》全书的理论核心,就是“六书”说。本世纪以来,出土的大批殷周甲骨文、青铜器铭文、战国、秦、汉简牍帛书中的文字不少是许慎不曾见过的古文,这些文字正是晚们今天验证“站书”说,重新认识“六书”的绝好资料。殷墟甲骨文是中国目前所能见到的*早的成体系的文字,本文即用“六书”说的理论来考察殷墟甲骨文的造字方法,用以检验“六书”说的完备与否,同时检验历代对“六书”说的解说准确与否。用“六书”的理论来研究中国文字,需要对历代对“六书”名目的定名、含义的解说,稍作梳理。李孝定所编《各家六书名称次第异同表》把历代各家对“六书”的定名做排比,兹抄录如下以资比较:人名书名一二三四五六班固汉书艺文志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郑众周礼解诂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许慎说文解字序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顾野王玉篇象形指事形声转注会意假借陈彭年广韻象形会意谐声指事假借转注郑樵通志六书略象形指事会意谐声转注假借张有复古篇象形指事会意谐声假借转注赵古则六书本义象形指事会意谐声假借转注吴元满六书正义象形指事会意谐声假借转注戴侗六书故指事象形会意转注谐声假借杨桓六书溯源象形会意指事转注谐声假借王应电同文备考象形会意指事谐声转注假借由上表可以看出,“六书”的名目中,“象形”、“假借”、“转注”三名是各家一致的。“指事”一名,班固作“象事”,郑众作“处事”,许慎以后皆作“指事”,表明许慎的定名已很准确,不必再有异议。“会意”一名,仅班固作“象意”,郑众之后皆作“会意”,表明郑众的定名已很达意,也不必再有异议。许慎所定“形声”一名,不同意见稍多,班固作“象声”,郑众、陈彭年、郑樵、张有、赵古则、吴元满、戴侗、杨桓、王应电皆作“谐声”,唯顾野王从许说。所谓“形声”字是指字形结构中,既含表意成份,又含表音成份,而“象声”和“谐声”两名仅表示了这一类字的表音成份,而未顾及其表意的成份,因而我们认为仍以许说“形声”之名为优。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许慎对“六书”的定名基本上是合理的、适用的。这里需要稍作说明的是“象形”、“形声”两名。中国的汉字起源于象形,所谓“远取诸物、近取诸身”,“随体诘拙”、“画成其物”。但是经过长期的发展,大量的使用,为了简捷便利,早已不能每字必“随体诘离”、“画成其物”了,在日常的使用中,逐渐简省其繁缛的笔画,从“画成其物”的图画逐渐变成符号。从图画变成符号,这是中国早期文字发展的总趋势。在殷墟甲骨文中,像鹿、鱼、鸡、马、猴等字,尚能看出鹿角、鹿眼、鱼头、鱼眼、鱼尾、鱼鳍、马头、马鬃、马蹄,而很容易地认出是鹿、鱼、马、猴等字的字已是很少的了。相当多的字,原来是根据象形的原理造的字,到殷代已演变为符号化的文字,已不能直接看出所象之形。如:牛、羊、虎、犬、豕等字。这一类字在用作族名的青铜器铭文中,仍很像原物的图象,如《金文编》附录上的204、200、194、207、005所录,未学过古文字学的人也一眼能辨出所象之物来。但是这些字在殷墟甲骨文中,已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所象之形了,必须要加以想象,方能识出它原来所象之物。这时的文字已是符号化的象形字了。中国文字发展到汉隶以后,象形的成份更是消失殆尽,汉隶的鹿、鱼、马、牛、羊、虎等字距离所象之形相去已甚远。称这一类的字为“象形”,是指造字初始所使用的方法而言。同理,“形声”字亦然。所谓“形声”字的“形”,也是该“形符”在造字初始是用象形的方法所造,现在它们已不再象形了。严格说来,裘锡圭提出用“表意”来代替“象形”、“会意”、“指事”是更为准确的,用“意音”来代替“形声”也更为恰当。但是“表意”一名又显得过于笼统,“象形”、“会意”、“指事”之间毕竟有所不同。因此,近现代文字学家仍然沿用许慎的“六书”定名。约定俗成,不采用“意音”而仍然沿用“形声”就是习惯使然了。对“六书”各目的定义,许慎的解释基本上是准确的,历代文字学家解释的不同,需稍做讨论以明旨要。我们认为许慎对指事(视而可识,察而见意)、象形(画成其物,随体诘拙)、会意(比类合理,以见指为)、转注(建类一首,同意相受)、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解说已很明瞭,无需赘言。唯对“形声”的解释:“以事为名,取譬相成。”似不妥贴,不够明确。“以事为名”若指表意尚能表示“形声”字的表意成份,而“取譬相成”却未能完全表达其表音的成份。不少文字学家都指出中国文字存在音义相随的常例。如“库”与“裤”,就属音义相随的例子。“库”与“裤”皆为空而有壁,可以往里放物之物,因此而“取譬相成”。但是,“夸”与“绔(袴)”,只有音相同而义不随了。所以说并非所有字都是音义相关的。“假借”字就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蚤”字用作早晚之“早”,其音义就无任何关联。“取譬相成”就不能反映“绔”这样的“形声”字。就是用“取譬相成”的方法所造的“裤”字,“以事为名,譬取相成”也未反映其有表音的成份在内。用“以事为名,取譬相成”为“形声”字下定义,就不够准确、不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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