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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断: 表一上·七·二一九三 [校异]《全唐文》卷三二七王维》故任城尉裴君墓誌铭》作:“君讳回,字玉温,河东闻喜人也。…… 曾祖宏泰,雍州录事参军,赠上党长史。祖思义,皇侍御史,吏部员外,左司郎中,户部、吏部侍郎,河东郡太守,晋城县开国子。父敭珍,皇薛王府骑曹参军。……而寿不中年,官才一命,慈母在堂,诸弟未仕,儿未有识,女具婴孩。”据墓记铭,回当有弟有子,而《新表》未载。 [超按]大曆十四年四月二十日《大唐故试大理正兼河南府告成县令河东裴(适)公墓誌铭》(据北京图书馆藏拓)日:“字通玄,河东闻喜人。其先冀州刺史徽之后。高祖隋司隶台刺史讳操之。刺史生京兆府司隶参军,赠潞州长史讳弘泰。长史生蒲州刺史,天官、地官二侍郎,晋城县开国子讳思义。侍郎生薛王府骑曹参军赠驾部郎中讳敭珍。公即郎中君之第五子。……胤子简等。今《新表》回以下空格,旁出迪、通、造、达等四人。依《新表》体例,迪等为回子侄辈,疑误下一格。据上揭裴适墓誌,敭珍有子五人以上。裴回墓誌亦云有弟有子。《新表》中迪、通、造、达四人均从辵旁命名,当与适同行辈。 适字与造字形近,可能造亦为适字为误。则迪等人当上移一格,为敭珍五子:回、迪、通、达、适。或为敭珍六子:回、迪、通、造、适、达。迪子芦,与适子简声音相近,疑亦为声讹而致。 [南来吴裴]叔业,齐南兖州刺史,初归北,号南来吴裴,事后魏,豫州刺史、兰陵郡公,谥忠武。 表一上·七·二一九四 [校異]《全唐文》卷三二六王维《裴仆射齐州遗爱碑》云:“公名耀卿,字涣之,河东闻喜人也。 十三代祖徵,魏益、豫、雍、兖、徐五州刺史,兰陵郡公。”徵,《新表》不载,其官爵与叔业相同,疑即叔业。但按之《新表》,自叔业至耀卿僅八世,而碑云十三世祖,不知应如何计算之,方得十三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