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应知应会

作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工人参考委员会 主编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1-01

特色:

国家十分重视保育员队伍的建设,1994年,国家人事部、原国家教委联衔发文,明确规定:保育员属于技术工人系列。1995年国家人事部发文明确,国家教委负责保育工种的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认定。1996年,原国家交尾第25号令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保育员应该接受幼儿保育职业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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