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徐月芬 |
| 出版社 | |
| 出版时间 | 2003-01-01 |
特色:
做律师就应当做大牌律师。中国加入W凹后,社会对大牌律师的呼唤更加迫切。而对律师个人来讲,是做声名显赫的大牌律师,还是做微不足道的小律师,不但影响个人财富的积累,更关系到个人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 然而遗憾的是“大牌律师”这四个字无论是对于15万中国律师,还是对于中国12亿中国百姓来说,都是一个十分陌生的概念。 中国虽有五千多年的历史,但律师真正走进平常百姓的生活不过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在漫长的封建制度下,中国社会没有律师,更不用说大牌律师。从北洋军阀年代到国民党时期,中国社会虽有律师制度,但它只是作为法制社会的一种标签,而非一种实质性的存在。那时的律师寥寥无几,与社会大众的生活更是相去甚远。99%的民众甚至不知道“律师”这两个字,当然也就更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在那段近半个世纪的岁月中,中国实际上并没有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大牌律师”,因为那时的中国根本不存在产生“大牌律师”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