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台)王文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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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时间 | 2002-02-01 |
特色:
法律经济分析理论系一种将法律学与经济学作科际整合的新学门,于一九三0年代自美国开始萌芽,逐渐发展为美国法律学研究中重要的领域,并且不仅停留在学术研究的探讨,更进一步落实在美国法院裁判理由中。经济学的理论博大精深,也未必所有经济学讨论的课题都适宜应用在法律学之上。然而由于经济学里理性自利、理性选择的重要基本预设,与法律作为一种规范研究的学门,必须探讨规范对人类行为产生效果的面向不谋而合,是以将经济学的分析理论运用在法律学上,就有了迥异于大陆法系法释义学传统下以涵摄、三段论法学法体系路线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