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叶剑英传》编写组 |
| 出版社 | |
| 出版时间 | 1995-01-01 |
特色:
在松柏挺立、庄严肃穆的广州红花岗烈士陵园里,紧靠着广州起义烈士墓右侧,矗立着一座身着元帅服、神态安详的石雕胸像。胸像的底座上镌刻着邓小平手书的三个金色大字——叶剑英。胸像前下方,安放着叶剑英的灵骨,上面覆盖一块长方形的褐色卧碑,碑上铭刻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叶剑英逝世一周年时撰写的碑文:叶剑英同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之一,我们党、国家和军队的卓越领导人。他由一个正直的民主主义者转变为彻底的共产主义者,在漫长的充满艰难险阻的革命道路上,在复杂斗争的转折关头,面临危难,无私无畏,表现了非凡的革命胆略,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建立了丰功伟绩。他盛德若愚,雄才经纶,谦虚谨慎,风范长存。“矢志共产宏图业,为花欣作落泥红”,概括了他光辉的一生......
1897年4月28日生,原名叶宜伟,字沧白。广东省梅县人。1917年入云南讲武堂。曾参与筹建黄埔军校,任教授部副主任。1926年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师师长,后任四军参谋长。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2月率领所部教导团参加广州起义,任军事指挥部副总指挥。1928年赴莫斯科学习。1930年回国。1931年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长,中央军委总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西北军委会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工农红军学校校长,瑞金卫戍区司令,闽赣及福建军区司令员。参加了长征,任一纵队司令员、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到陕北后参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八路军参谋长,并协同周恩来在国民党统治区做统战工作。1941年2月任中央军委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北平市市长。1946年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首席代表。1948年12月—1949年8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 建国后,历任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华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南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南局代书记。1949年10月当选为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理事、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49年12月—1953年1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0年4月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950年9月—1954年7月任广东省政府财经委员会主任(兼)。1953年1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6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9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1958年3月任军事科学院**任院长兼政委。1959年4月、1965年1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6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75年1月任国防部部长。1978年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83年辞)。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83年6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还曾任中国钓鱼协会名誉主席,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 **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