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规制——自治”作为分析框架,围绕《高等教育法》赋予的7项自主权作为大学管理的行动事件以及政府规制工具来展开分析。选择省属本科S大学进行个案研究,深入到大学内部管理真实场景,从大学行动者本身的微观层面,去解释现有规制关系产生的原因。系统分析了政府对大学的计划指令式管理、松散粗放式的大学管理、“有序规范”的大学管理。发现目前政府对中国省属本科规制是政府与大学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出于对大学“有序规范”需要而放权不彻底,另外大学作为改革行动者本身自治条件不具备或不成熟为政府规制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并非是政府单向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