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讨论中央管治权的一般基础理论、基本权力、基本制度的问题,形成中央管治权的基本框架。第二部分进一步展开讨论中央管治中的主权、管治权和自治权的关系,中央事权与特区事权的分工和相互关系。第三部分讨论中央管治权中的极为重要的几项中央权力,包括中央政府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权,中央对行政长官的指令权,中央对特区自治的监督权。第四部分讨论特区在落实中央管治权中的几个现实问题,包括“港人治港”、“澳人治澳”与爱国者的要求,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宣誓拥护特别行政区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特别行政区的义务,特区居民与中国《宪法》上的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