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其一,(广义)集体劳动争议应根据争议的内容区分为三种类型,并对三种类型的具体内涵进行了界定。其二,我国现行立法和执法实践中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经验及其存在问题。其三,德国、美国、日本、英国等国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制度及其国际比较经验。其四、集体性个别劳动争议应通过代表人诉讼仲裁制度完成,同时应完善代表人制度、审限制度以及调解制度。其五,履行集体合同争议应根据主张的主体和内容,在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基础上做不同制度安排。其六,签订集体合同争议应遵循预防为主的思路,通过在争议解决上应按照政府牵头的思路,注重调解但也不排除特定情况下的仲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