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西)约翰尹曾钰高红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2-12-01 |
特色:
广场的概念好像是在某种情况下,在某一段时期诞生的,广场在城市规划的历史进程中,是相对较新的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广场的特点和意义在不断地发展,它的建筑成分也在不断地变化。现在的广场几乎很快即可修建完成,它不像几个世纪前的广场在使用上会做一些修改,在建筑成分上有一些搀杂。现在,广场的概念又做了扩充,这不仅体现在它的作用方面,而且还体现在它的空间方面。广场不仅是街道在建筑上的拓展,而且还是没有直接轮廓的更加宽阔的空间。因此,广场的特点不在于它的形式和功能,而在于建造的目的。传统的广场和其作用紧密相连,它或代表宗教和政治权利,或作为商业活动的中心地带。现在,很多广场都没有特别的意义,它只是一个集会的空间,并具有随意性的特点。随着历史的发展,广场所代表的意义被分为了三种。**种是具有历史性建筑色彩的广场,这些广场我们称之为复原作品。它们只是着重地面的建设,改造路面和建造具城市风格的装饰,同时亦强调建筑的缝隙。其中,克里斯蒂恩·德雷韦特(ChristianDrevet)建造的泰罗广场和弗朗西斯科·乔斯·曼加多(FranciscoJose′Mangado)建造的富尔罗斯广场就是此种作品的代表。他们的特点是以建筑的轮廓线作为其设计的基础风格。第二种广场比较注重空间的建设。设计者利用地形上的一些特点,建造出具有某些潜在用途的广场,而周围的建筑在设计及建造上并不采用相似的材料。这种类型的广场的基本设计目的是为了解决由于地理位置所产生的问题,由多米诺建筑师事务所(DominoArchi-tects)建造的路易斯·捷奈特基金会广场就是此种广场的代表作之一。第三种广场是那些在设计上具有自己风格的作品。设计者按照自己对艺术的理解,表达出独特的风格。这类作品可称为空间的再生,其中由日建设计(NikkenSekkei)的立体广场就是此种风格的代表作之一,它几乎从零开始,很少有参照物。随后的设计和我们上面所讲的三种类型有所不同,它们反映了各自所代表的特点。然而它们还是有一些共同点的。广场是一个可让人们聚会休息的空间,同时亦是人们逃离城市喧嚣的地方。总而言之,它是城市公共空间的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