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
通过本章教学,应使学生了解行政法学的基础概念,包括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及行政法的渊源。其中对于行政的概念、分类,行政法的概念、特点等内容进行理解;重点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和行政法的渊源。 **节 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的概念 中国是文明古国,法制文明也著称于世,其法律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公元前三千年左右,形成了悠久的、特色鲜明的法律文化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中关于行政的法律规范相当发达,有关职官管理的法律规范就是我国古代律法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古代行政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但是,古代律法并不能真正约束王权,而是国王、皇帝用以“治官”并借以“治民”之法,这一事实是决定行政法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历史根源。因此,虽然中国的古代行政法律规范系统而发达,但是对现代行政法的历史贡献却非常有限。 学界认为,中国近现代行政法始于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并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行政法产生,行政法学进入一个新时期。1982年宪法颁布以后至今,行政法学的发展非常迅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代背景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为行政法学的发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