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克莱伦斯·丹诺(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3-01-01 |
特色:
胡适说:“这是一个*可敬的美国人的自传。” 走在时代前沿的美国思想启蒙者克莱伦斯·丹诺,一生以律师为业,义务为无助的穷人对搞强权。他展现的勇气,堪称当今律师界的理想典范。他发人深省的犯罪观众与辩护观,致使他说出流传后世的至理名言:“一个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 这本《丹诺自传》曾入选美国律师协会评出“20世纪律师必读十大好书”,它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律师,当他们初试啼声时,启蒙他们的思想,同时也教育了法庭中的老兵们,使他们通过阅读它而受益
在本书中,丹诺回忆了他60年为公司、劳工以及刑事案件担任辩护律师的过程中,处理的许多轰动一时、脍炙人口的案件,包括煤矿罢工事件、《洛杉矶时报》大楼爆炸案、娄伯和里波路谋杀案、著名的进化论法庭辩论等大案,从反对死刑的主张、争取公民权利,直至对于司法体制的批判,完整地勾勒出这位传奇人物的一生。 其实,丹诺关心的不只是人道关怀的司法体系与公民权利,在本书的字里行间,还隐隐透露出他在哲学、政治、经济、宗教等领域的精辟观点,以及生而为人的处世态度,对于身处新世纪开端的我们,依然值得借鉴。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出版过《丹诺自传》的中文译本,引起极大的震撼,可惜该译本多有删节,令读者无法窥其全貌。本书特别根据原文重新翻译,出版更为信实的中文全译本,以飨读者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