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
机构投资者具有多重制度效应。当前世界范围内机构投资者行业的发展呈现三大趋势:一个机构投资者队伍仍在继续壮大,机构投资者跨国界的投资活动日趋频繁;二是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偏好股权投资;三是机构投资者的积极行为日益成为一处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中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水平明显偏低,中国发展机构投资者的任务紧迫。在此背景下,系统性地深入研究机构抽资股东,就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理论研究揭示:机构投资者的本质上是决策人,机构投资者是具有高度理性、偏好投资收益、寻求满意组合的决策系统。机构投资者投资股市时就自然成为机构投资股东。机构投资股东在偏好股份的属性、追求收益的能动性和行使股权的方式等方面,与一般法人股东存大着根本性的区别。受持股较多的内在激励,机构投资股东在解决公司内部的代理问题时比较有效,但也会滋生机会主义行为。机构投资股东与股票市场的发展存在良性互动关系。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和完善相关制度环境是各国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共同经验。尽管中国机构投资者在市上的表现毁誉参半,但实证研究表明,他们有较强的选股能力,群体具有投资意识,整体属于风险规避型,符合信托的“谨慎人理财”原则。中国目前具有较大的发展机构投资股东的空间。只要有放矢地解除机构投资股东在正式制度维、非正式制度维和制度实施机制维等方面受到了具体约束,中国的机构投资股东就会迎来发展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