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革命与乡村(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

作者陈益元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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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醴陵国民党的政权建设面临两大难题:一是要解决长期军阀战争所带来的财政压力;二是要应付1920年代兴起的共产党苏维埃运动。为此,国民党企图通过两条渠道来达到国家权力的下移。在制度层面上,它构建了区的组织、乡的建制。同时,为加强对农村基层的层层控制,又建立了形式多样的防匪组织。清乡队、团防队、保安团、守望队、常备队等组织,都是想在区、乡建制基础上进一步使基层控制的野心。困扰国民党的是,它无法解决保甲制与乡民自治两者之间的紧张。 1949年醴陵和平解放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新政权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为了对农民进行充分的社会动员,就需要进行乡村社会的动员和重建工作。开始,通过征粮支前、双减反霸、减租退押等运动,打破了旧有乡村中的传统势,保甲制衰亡了。之后,党进行了民主建政和划乡建政。这样,处在社会*底层的贫雇农分子发动起来了,乡村社会旧有的宗族、家庭社会文化网络被瓦解,国家权力下移到了乡村。 “组织起来”,是要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来引导、组织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在互助运动发展进程中,国家实际已面临着上级政策如何同基层相结合的问题。醴陵县互助运动较为清晰具体地呈现了地主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国家力量下移的不同思量。从它的实际发展看,国家通过党员规模的扩大、党支部的监控、基层干部工作队等渠道,逐渐在宣传的话语优势、互助组长人选的择定、互助组织的功能定位、互助运动的发展方向等方面,取得了领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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