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全国总工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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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时间 | 2006-06-01 |
特色:
二、安全操作基本知识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线路中必须采用厂N-S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电源线路的始端、中间、末端必须重复接地,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或高大设备处(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要作重售接地。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4.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5.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裸露。6.室内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大子36伏。7.使用的手持照明灯(行灯)的电压应采用不大于36伏的安全电压;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应采用小于24伏安全电压;特别潮湿场所、导电性能良好地面,金属容器内照明应采用不大于12伏电压。8.碘钨灯、聚光灯与易燃物之间距离不宜小于500毫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9.碘钨灯电源线应使用三芯橡套电缆;露天使用必须有防雨措施,移动支架手柄处要有绝缘措施,外壳应作保护零线。10.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11.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有围栏及防雨措施,电箱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杂物。12.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O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露天,潮湿场所、有腐蚀介质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应安装防溅型漏电保护器。13.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7秒的漏电保护器。14.开关箱应装设在所控制的用电设备周围且便于操作的地方,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15.固定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式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16.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由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