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李新贵 编著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6-06-01 |
特色:
寻人先呼其妻名 查出稳情真相明 宋仁宗年间的湖州,有两个商人,一个叫赵三,一个叫周生。一日,赵三约周生外出经商。赵三的妻子孙氏不许,因此赵三夫妻俩多日为此发生争吵。外出预定日期已到,孙氏不得已还是同意赵三赴约,黎明时催促其夫启程。赵三辞别妻子到了河边,登上早已准备好的船只。这时,周生还未到来。船主张潮见赵三的货包装得满满的,顿时起了歹心,就寻机将赵三推入河中,自己又装成熟睡状在河边等候。不一会儿,周生到了河边,进了船,唤醒了张潮,等了半天不见赵三人影,就让张潮到赵家去催促。 张潮到了赵家,叩门直呼赵三娘子,问赵大官人为何迟迟还未启程,周生已去船上等了半个时辰。孙氏闻声大惊,急忙回答说,赵三黎明时离家,怎么至今还没登船? 张潮回船后,故作镇静地将孙氏的话转告周生,周生命张潮、孙氏二人分头去寻找,可是一连找了三天,也无赵三的消息。周生怕此事连累自己,十分害怕,因此报告了县令。县令听了陈述,怀疑孙氏早有谋害其夫之心,命差役传孙氏到堂讯问。 县令见跪在堂下的孙氏,虽满面泪花,却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妙龄少妇,而原告周生虽是个商人,但也是三十开外的俊俏后生。县令凭两人相貌,又听说两人早就相识,就主观臆断地认为谋害赵三的凶手是其妻孙氏和周生。孙氏和周生吓得面无人色,连声喊冤,都为自己辩自。县令扔下竹签,喝令各打二十大板,关进死牢。 退堂之后,县令手下有一助手觉得谋害赵三的凶手可能是船主张潮,而不是孙氏和周生,他认为这样考虑有如下几点理由:**,赵三的尸体至今查无下落,多半是被人投入河中灭迹,因为寻找尸体该找的地方都已找遍,只有河中无法寻清;第二,据赵三家四邻反映,赵三和孙氏夫妻为人正派,即使周生想勾搭,孙氏也决不会依从;第三,周生纵有奸情,也不会选择在临行前动手,更不可自动报案;第四,船主张潮生得肥头大耳,十分粗俗,据反映他以撑船为生,凶残成性。他不仅有作案时间,而且去赵家叩门就直叫赵三娘子,这分明是他已经知道赵三不在家中。因此破案的线索可以从张潮这人下手。县令听后连连点头表示赞同。随后,就升堂提审张潮。张潮本想狡赖,但当县令问及为何敲门只直喊赵三娘子开门而不呼赵三官人时,张潮顿时语塞,无言对答。在县令的严厉审讯下,张潮不得不供认了谋财害命的犯罪事实。一件冤案得以澄清,真正罪犯被绳之以法。 【鉴评】 破案,结合生活常识及习惯进行逻辑分析及推理十分重要。该案的顺利结案,十分清楚地说明了这一道理。审案人员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这些知识,实为工作之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