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是导致农村居民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原因。提高参合农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是党和政府乃至全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并先后于2010年和2012年出台了按病种补偿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和按费用补偿的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然而,伴随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因重大疾病造成的困境还在继续深化。国务院扶贫办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时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4%,而2013年时这一比例仅有37.8%。与此同时,重大疾病造成的极端案例仍时有发生,烙铁烫癌、锯腿保命等恶性事件极大地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也影响着群众对政府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信任程度。而且,对大病患者及其家庭来说,重大疾病带来的困境不仅体现在疾病经济负担上,还可能造成参合患者劳动能力减弱、健康状况下降等,甚至弱化社会关系和减少发展机会,形成恶性循环和造成代际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