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叶江/国别:中国大陆 |
| 出版社 | |
| 出版时间 | 1999-06-01 |
特色:
《单一欧洲法令》的主旨是建设欧共体内部统一大市场,其主要内容为扩展共同体的职能与活动范围和改善共同体决策机能两大方面。在扩展职能方面《单一欧洲法令》赋予共同体以一定的货币职能,明确提出实行经济与货币政策合作(经济与货币联盟);加强欧共体内经济与社会的平衡发展,强调经济与社会的一致性;促进研究与技术的发展,使共同体工业有更坚定的基础和更大的竞争力: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共同行动,实施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在改善决策机能方面,《单一欧洲法,令》赋予欧洲议会以更大的发言权,许可欧洲议会参与共同体立法;加强欧共体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权使之能更明确,更全面地实施权限;扩大理事会中多数表决程序的实施,规定在新扩展的诸如内部大市场等一些领域中以多数表决为理事会的基本决策程序。关于政治合作,《单一欧洲法令》肯定了在政治安全事务上合作的必要性,准备在政治合作结构中更密切地协调与安全防务有关的政治与经济事务。随着美欧关系中“领导与跟从游戏规则”的被改变,跨大西洋联盟双方在责任的分担方面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冷战时期美欧之间的责任分担主要为如何承担和分配大西洋联盟中的防务义务与费用。然而在这一问题上当时处于领导地位的美国自然担负起主要的义务和责任。虽然从一开始美欧之间就在政治稳定,共同防务,和经济复兴与繁荣三者之间不断地平衡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但由于在当时的两极格局中,有苏联威胁和美国的领导地位的存在,跨大西洋联盟中的义务和责任似乎总在美国一边,当然与此同时欧洲必须听从指挥。随着两极格局的终结,苏联威胁的消失,美国霸权的相对衰落,更重要的是全球化把跨大西洋两岸的经济,政治和安全空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美欧之间的责任分担必然出现新变化,产生新矛盾。进人90年代,美欧联盟中有关责任与义务的争执不断增多,而争论的重点并不主要在于该如何分担防务费用(虽然在这方面双方也是有矛盾的),而是对防务、安全及其与政治、经济的关系作如何的定义与解释。就美国而言,一方面希望在继续维持其在大西洋联盟中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减少支出(就如在1991年海湾战争时期所做的那样),另一方面始终强调在美欧联盟中应继续优先考虑安全及相关的军事问题,其次再处理经济问题。而欧洲则反其道而行之,认为美国在联盟中的主导地位已告终结,欧洲应与美国在联盟中平起平坐。同时欧洲还认为,在全球的经济、政治日益紧密结合的今天,安全应寓于经济和政治之中,因此美欧间的责任不应有主次,义务也应均等,比如在军备问题上欧洲应有自己的独立防卫力量体系而不再需要像过去那样完全依赖美国。显而易见,建立独立的欧洲防务体系的愿望恰恰是与欧洲经济、政治的一体化不断加深相呼应的。综上所述,全球化确确实实改变了传统的以美国为领导的美欧伙伴关系,但是在即将进入21世纪之时,新的美欧关系模式却尚未确立。在全球化的作用下,美欧双方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变化巨大但不确定。自雅尔塔国际体系寿终正寝后,美国在形式上成为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但是却又是一相对衰落的超级大国。美国的权力和权威在全球化的国际关系中虽然仍很有影响,但已十分有限,美国在国际政治和经济关系中叱咤风云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而欧洲(欧盟)则已在新的国际环境中逐渐地成为一潜在的权力中心,但是却没有*终地完全一致起来,一体化欧洲的集体意志特别是政治上的集体意志仍时隐时现,尽管一体化的前景似乎是光明的。正因为美欧在整个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如此不确定,但同时跨大西洋双方的联系却因全球化而更加紧密,美欧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与日俱增,而双方的政治联盟也将在相当一个时期内继续存在,所以新形势下美欧关系的发展前景很令人关注并且很值得深入细致地研究。然而对美欧关系未来走向的全面正确把握似乎却应从历史的角度切人,因为历史的经验往往能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现实,甚至在相当程度上预见未来,当然为了对现实及未来有科学的认识还必须运用诸如政治经济学等的社会科学方法。美欧政治体制的异同分析应当承认美欧政治体制是大同小异,因为就本质而言双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属性是一致的,而双方政治制度的差异性基本是非本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双方在政治制度方面所存在的互异性就是无关紧要的。实际上,二战后美欧关系的发展演变不仅与双方政治制度的共性有关联,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与双方政治制度的差异也有相当的联系。1.美欧政治制度的同质性。不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西欧和美国的政治制度就本质而言是同质的。所谓同质就是指西欧诸国和美国政治制度的阶级实质都是资产阶级专政,同时,这种以资产阶级专政为基础的政治制度的共同特点就是通过公民的普选产生代议制机构。英国是近现代代议制政治体制的发源地,因此有“议会之母”之称。继英国在17世纪建立起人类历史上**个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之后,北美和西欧等一系列资本主义国家在经过革命(如1776年的美国革命,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或改良(如德国、意大利等国的政治改革),相继建立起了资产阶级的代议制政府。而这种代议制政治民主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西欧和北美臻于完善。实际上,欧美的资产阶级代议制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主权”的一种形式。虽然资产阶级的“人民主权”原理具有明显的阶级性,但是至少在形式上,根据这一原理,代议制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委托,而这种委托的具体表现就是普选制度。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在其名著《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中认为民主政治就是通过竞选产生政治领导层。熊彼特把实施民主政治的社会定义为:由有规则、有安排的竞选来挑选其政府的社会。这也就是说,竞选是民主政治体制区别于其他政治体制的主要标志,而政治竞选在当代的欧美则表现为全民参与的普选。①由此可见,普选是欧美代议制议会民主政治制度的一大基本共性。虽然欧美的普选制在形式上有相当的差别,但是其基本精神则是一致的,这就是实际掌握国家*高权力的政治精英由竞选产生。比如尽管英国的普选制只是由公民选举下议院的议员,国王和上议院的议员都是非选举产生的,而美国以及第五共和国的法国则不仅国会两院和总统都是由公民通过普选产生的,但是不论英国还是美国或其他西欧国家政治权威*终都是由选民选出的机构掌握。在英国这表现为由选民选举下院,下院的多数党组成政府,形成责任内阁政府。责任内阁对议会负直接的政治责任,但是选民仍然对之拥有*后的发言权,因为,一,选民可通过定期的大选改变下院的多数党地位,从而改变执政党,产生新政府;二,责任内阁政府首相有权请求国王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由选民决定是否让原政府继续执政。在美国和法国由于国家的*高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都是由选民普选产生,因此普选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和地位就更加明显,即国家的*高决策和权力机构是通过竞选的方式来形成的。总之,欧美的代议制政治体制是以实行普选为前提的,没有普选制就没有代议制政府。普选制作为美欧代议制民主政治共同特征把美欧在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