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艺术范畴体系

作者陈竹、曾祖荫/国别:中国大陆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9-01

特色:

在文理论阶段,从道这方面看,它已否定了自己的绝对抽象性而与现实相结合,开始进入艺术美之中。与现实结合的道,在先秦时期,称为理。孟子指为理义之理,说:“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章句上》)庄子指为自然之理,说:“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庄子·知北游》)二人所论之理,都与现实审美结合起来了,只是没有对理与道作出微分。到了韩非手上,才真正完成了两者的逻辑转换。韩非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又说:“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韩非子·解老》)这无非说明,理与道是彼此对应的:道是绝对的,理是相对的;理离不开道,又体现着道;万物虽本于道,然而却各有其理,因而彼此并不混同。具体事物有生灭变化,它的理也有生灭变化。这种理,是弥漫于先秦的理性主义(或日理性精神)的观念结晶。一方面,随着夏代尊命文化和商代尊神文化的解体以及周代尊礼文化的崩坏,人的理性意识获得极大的解放和张扬;而与此同时,新兴阶级的文化思想因为新兴阶级尚未取得政治统治权而没有得到规范化和制度化,呈现出草创时期必然带有的诸子争鸣、百家烽起的局面,因此,对理的诠释也是因人因派而异。尽管如此,作为共同倾向的理性精神,对原本占统治地位的氏族奴隶制及其原始天道和神道天道观的批判与否定,则有惊天动地、摧枯拉朽之伟功。洋溢在先秦文化艺术中的理性精神,同样也表现了对神道天道及其审美价值的否定与批判,以及对人道天道及其审美理想的追崇与探寻。春秋人透过被漫天盖地的忧患意识和深刻的怀疑主义笼罩着的《诗经》,初步实现了“人的发现”和“人的价值”的肯定①。《离骚》表现了当时时代意识因理性的觉醒正在由神话向历史过渡,热情讴歌和赞美了只有在理性觉醒时刻才能有的个体人格和情操。风格斑斓多彩的诸子散文——《论语》简奥,孟子浩荡,庄子奇诡,苟子谨严,韩非峻峭——呈现出人的睿智以及将深邃与锋锐的逻辑力量达于高度情感化和艺术化到了何等程度,以至成为后世万代不可企及的典范。世称人类古文化史上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将无状、无象的天籁注人到融恢宏与精微、凝重与轻巧为一体的有形、有质的艺术极品中,使自然之道经过人化成为实践的审美化活动。同混迹于神话时代的物质生产过程和原始宗教崇拜活动的不含自觉的理性意识的上古艺术相比,先秦勃发高涨的理性精神使人的审美对象的艺术特性突出地独立地发展开了。因此,具有某种独立性质的艺术作品和审美意识也在这时才真正出现。不过,事实的另一面是,先秦时期对艺术形象的自我认识(即艺术理论)却滞后于丰富的艺术实践;艺术自身的审美性质尚不明确,包括审美的诗和乐,都混同在文化学术的总称中,只能说是一种广义的艺术。究其原因,则是由于社会制度转型期的大分化、大变动,使各家各派的注意力和理论热情都集中在政治的哲学的争辩,即便是提到某些艺术问题,也是出于政治的哲学的主张之必须,而无意亦无力于专门的艺术理论的探讨。文理论范畴的泛艺性固然表现出处在中国古代艺术理论草创阶段的先秦艺术理论的非专门化特点,但是,正是这种“非专”和“泛艺”的形态使它具有宽广的包容性,以致在后世艺术理论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各家各派无不根据自己对艺术的理解从先秦文理论中取其所需。不独个论如此,甚至一定历史阶段的艺术理论共论也成了先秦文理论中某一倾向、派别、主张的逻辑延伸。我国古代文艺理论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直延绵不绝地澎湃着复古主义的浪潮,尽管各次复古运动的现实针对性和审美趣味性迥然有别,但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即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从先秦文理论的思想库中寻找和确立自己的理论原点和逻辑根据。涵容博大的先秦文理论无疑是后世各种艺术理论、流派、思潮的精神温床。(P14-16)

推荐

车牌查询
桂ICP备2000470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