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首先应建立起现代公务员问责制度,以确保拥有一支积极进取、负责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我国自2003年SARS事件建立起来的行政问责制度对于遏制权力滥用、建立公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常态性、制度性以及法律性的机制作为保障,在实践的运行中它正在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与挑战。本书在借鉴西方问责制度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公务员管理的自身特殊性,围绕“谁来承担责任”、“谁来问责”、“问责什么”、“如何问责”、“问责的效果”等内在逻辑问题多角度地分析了我国公务员问责制度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并在此研究基础上,对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问责制度提出了反思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