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释解(第2版)

作者曾宪义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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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纵观近六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在业务课考试中,与法条相关的试题一直占很高的比例。因此,对法条的理解显得尤为重要。  从考试命题的角度看,**,由于指定教材的局限性,理论上对于某些问题的争论,以及法条本身的明确性,直接考查法条内容便成为出题的首选。所以对于法条,特别是重要法条应当熟练掌握。第二,鉴于目前法学知识偏重于解释性法学,教材多是对法条的解释与说明,“法条”是主人,“教材”是“仆人”。因此,只有熟练掌握法条规定的基本精神,才能更好地掌握书本知识。第三,历年联考中,直接考法条的试题比例很高。如专业课试题中,除了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直接涉及到法条,客观性试题中涉及到法条的比例也很高。例如,在2005年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试题中,直接考查法条的试题占55 9/6,与法条相关的试题占91%。因此,学会熟练应用法条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方能顺利通过法律硕士业务课的考试。  从学习和研究的角度来看,法条是对法学理论的一种浓缩和提炼,法条本身反映的问题就是理论,例如,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就是对人权理论的浓缩和提炼;《合同法》第49条就是对表见代理理论的升华。因此,掌握了法条的精要,就掌握了理论的精髓。  从知识点涵盖的范围上看,法条囊括了各种知识点。法学各种知识都是法律规定的延伸。例如,当我们复习《合同法》第68条时,就会发现该条文囊括了如下诸多知识点: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四种适用情形、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体(先履行方)、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无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等,而这些知识点恰恰是法律硕士联考的重点。  从学习方法上看,深刻理解和熟练掌握法条是学习法学的正确方法。例如,当考生在理解累犯的概念和适用时,他首先考虑的问题是,我国刑法对累犯是如何规定的,然后再考虑有关累犯的其他知识点。不能想像,对刑法中有关累犯的规定一知半解的考生,会熟练掌握累犯的其他知识点。可见,舍本求末、本末倒置的学习方法实不可取。  因此,深刻理解和熟练掌握法条,是考生打开法律硕士入学之门的一把钥匙。  本书按照《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的要求和顺序,将法律硕士联考中的核心法条列举出来,先从正面进行释解分析,然后从反面找出相关易混淆、易出错的内容,并指出各种出题思路。同时,还依据核心法条,列举了历年真题范例,提供了相关试题练习。  本书除了对刑法学、民法学、宪法学的重要核心法条进行释解以外,还对中国法制史经典古文进行了分析释解。同时,对综合课中法理学的论述题予以总结概括,将经典论述题进行分析释解,给出答题要点。这无疑都十分有助于考生全面复习法律硕士联考业务课。    本书的写作着重于历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基本不动的部分,所选法条、古文、试题具有经典性,是历年法律硕士联考的常考内容,也是考生复习的**内容。书中贯穿了作者对近年来法律硕士联考命题的研究体会,总结了作者在培训法律硕士考生过程中的各种经验,内容准确、完整,能够为考生节省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本书除作为每年1月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的辅导用书之外,还可以作为每年10月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辅导用书。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北京长青藤法商培训中心和中国法律硕士网(http://www.chinafashuo.corn)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献身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事业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后,预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实现心中理想。  编者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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