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认为,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治理体系是一个自觉克服腐败的过程。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只有不断深化民主治理体系改革,全面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完善民主授权、用权和监督权力的机制,让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权力就不会或不敢任性,腐败的机率就会大大减少。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是一个自觉克服腐败的过程。“市场是天然的平等派”。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不仅物质“短缺型”腐败会逐步消除,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自身的法治性、平等性、竞争性将充分发挥,市场自我配置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就自觉克服权力干预市场的“寻租”现象,以及一些不正当竞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