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拾遗补正”、甄采校勘的监狱法制专辑,力求为读者提供了解、理解历史的可信文献。本书辑录的改革监狱法规法令及有关资料的上限自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始,下截至1921年(民国十年)止,共104项。其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奏折议复,即有关改革的原始奏折、由刑部或法部“奉旨议复”并经皇帝批准的规章办法,具有执行的法律效力者;二是法令法规,即改善监狱、建立新式习艺所、看守所、少管所等的基本法规和全国性或地方性通令、章程及有关实施细则。其中,中央类资料较多,依时间顺序列项,比较其他汇编本有不少新增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