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
本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从刑事法学的角度,对建捕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理性思考。逮捕既是刑事强制措施*严厉的一种,它又是社会预防犯罪、惩治犯罪的重要对策。逮捕是与国家和法同时产生的,是国家暴力的体现。从它产生以后,历代统治者都没有离开过它。现代社会仍然把逮捕作为维护统治秩序、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但是,它是以牺牲具体人的人身瞬息万变由为代价的,一旦错误地适用逮捕,便是国家非法侵犯人个人的自由。所以,逮捕是一柄“双刃剑”。现代国家的重要特点,是对人权保障的充分关注。逮捕在法律制度中并非重大问题,但却规定在各个国家的宪法中。这说明,逮捕与人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本书通过对逮捕的概念、性质、特征,逮捕与犯罪、逮捕与刑罚、逮捕与人权保障辩证关系的分析,通过对现代逮捕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探讨,建构了逮捕制度的理论框架和阐述了科学逮捕制度的基本要素。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在立法、司法方面完善我国的逮捕制度提出了建议。
书 摘 四、逮捕的目的和作用 (一)逮捕的目的 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之一,逮捕的目的与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一致的。“刑事诉讼目的是以观念形式表达的进行刑事诉讼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统治者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基于对刑事诉讼及其对象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②我国有的学者指出: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现行统治秩序,直接目的是实现刑罚权和保障人权。根本目的制约和规范着直接目的,它的实现又是以直接目的的实现为前提的,而直接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强制措施这一保障体系。③那么,如何看待逮捕的目的呢?笔者认为,逮捕之所以存在,根本目的就是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在这一点上逮捕的目的与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逮捕的直接目的是保证刑法的实施,实现国家刑罚权和保障人权。 关于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和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作了完整表述:“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也应当是逮捕的根本目的和主要作用。实现刑事诉讼法的根本目的需要诸种诉讼手段和经过数个诉讼环节,而逮捕由其自身特点所决定,它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逮捕的作用 从逮捕的目的看,逮捕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保全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活动的干扰,诸如串供、制造伪证等;预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犯罪或可能给被害人、证人带来的威胁。保证审判的及时实现,使犯罪受到惩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查明犯罪事实,是正确适用刑法的前提。某一犯罪发生以后,不经过调查、侦查,并在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的基础上,是不可能得出是犯罪还是意外事件,如果构成犯罪是哪一类性质的犯罪,适用哪一种刑罚等等的结论的。而调查、侦查、取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一般均以正确地适用强制措施为保证,根据具体情况,恰当地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是各国侦查犯罪的通行做法。如法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的目的有这样的表述:如果被审查人的临时羁押足为保全证据或物件的痕迹;或者防止其对证人或受害人施加压力;或者防止被审查人与共犯进行串供;或者是为了终止其犯罪行为、防止其再犯,保证被审查人接受审判;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