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支付不能法

作者杜景林 卢谌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11-01

特色:

德国支付不能法 **编 通则(第1条至第10条) 第二编 支付不能程序的开始:包括的财产 诉讼参与人(第11条至第79条) **章 开始的要件和开始的程序(第11条至第34条) 第二章 支付不能财国、债权人的划分(第35条至第55条) 第三章 支付不能管理人、债权人机关(第56条至第79条) 第三编 支付不能程序开始的效力(第80条至第147条) **章 普通效力(第80条至102条) 第二章 法律行为的履行、企业参决会的协助(第103条至第128条) 第三章 与支付不能有关行为的撤销(第129条至第147条) 第四编 支付不能财团的管理与变价(第148第至第173条) **章 支付不能财团的保全(第148条至第155条) 第二章 变价的决定(第156条至第164条) 第三章 具有别除权的标的物(第165条至173条) 第五编 清偿支付不能债权人的债权、程序的废止(第174条至第216条) **章 债权的确认(第174条至186条) 第二章 分配(第187条至第206条) 第三章 程序的废止(第207条至第216条) 第六编 支付不能方案(第217条至269条) **章 方案的制定(第217条至第234条) 第二章 方案的接受及认可(第235条至第253条) 第三章 被认可方案的效力、方案执行的监督(第254条至269条) 第七编 自行管理(第270条至第285条) 第八编 剩余债务的免除(第286条至第303条) 第九编 消费者支付不能程序与其他小型程序(第304条至第314条) **章 适用范围(第304条) 第二章 债务清理方案(第305条至310条) 第三章 简易支付不能程序(第311条至第314条) 第十编 特种支付不能程序(第315条至第334条) **章 遗产支付不能程序(第315条至第331条) 第二章 延续共同财产关系中的共同财产的无偿付能力程序(第332条) 第三章 共同财产关系中共同管理的共同财产的支付不能程序(第333条至第334条) 第十一编 生效(第335条) 附录 法律条文对照表 破产法——支付不能法 术语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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