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便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依规开展组织处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处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也便于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我们对涉及组织处理的法规进行了梳理,编辑了《组织处理工作常用法规汇编》一书。全书汇编了35重要法规,按照法规内容分为监督执纪问责类、干部管理监督类、党的组织建设类三个部分,并对每一部法规涉及组织处理的条款在开篇标注了索引,便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