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手册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编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09-01

特色:
这次机构改革强化了*高人民法院审判机构内部的自我监督机制,新设立了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分别专门负责全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和刑事、民事案件的再审工作,分别专门负责全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和刑事、民事案件的再审工作,加上原来设有的执行机构,确立了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审执分立的“三个分立”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一些审判庭自立自审、自审自监的弊端。

2000年*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完善了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按照国际通常做法,对原来的民庭、经济庭、知识产权庭、交通庭等审判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进行了调整,统一纳入在民事审判的范畴,按具体职能分为四个庭,标志着向现代化民事审判制度又迈向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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