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殷剑峰 主编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6-08-01 |
特色:
第二章 证券交易所:B股尹中立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B股是中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目的主要在于吸引外资。与国内其他股票相比,B股的独特之处表现在两个方面:**,它是以人民币计价,但以外币进行交易;第二,在2001年前,只允许境外居民和机构投资,境内的居民和机构不能投资该市场。2001年之后,B股开始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因此,在2001年之前,B股市场实际上是一个离岸股票市场。近些年来随着A股对境外投资者的逐步开放,随着中国企业逐渐扩大在境外发行股票的规模,B股已经处于需要重新定位的阶段。一 历史回顾B股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外汇短缺条件下的产物,是在外汇管制条件下的一种金融创新。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境内资本严重短缺,FDI(外国直接投资)规模也非常小。在这种情况下,将外资直接引入中国资本市场无疑是一个非常富有吸引力的想法。然而,这种想法在当时面临着一个关键性的障碍——严格的外汇管制。为了既能达到吸引外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目的,又能避免外资进入后对国内脆弱的资本市场造成冲击,一个富于创造力的想法——设立具有离岸性质的B股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根据B股诞生后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将其发展阶段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即1991至2000年的成长阶段和2000年后的衰退阶段。(一)成长阶段:1991—2000年**只B股——真空B股诞生于1991年11月30日。当时,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外投资者发行了面值100元人民币、总共100万股的人民币特种股票,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只B股。在随后的12月18日,深圳一次发行了深南玻B、深中华B等9只B股。在这次空前的股票发行中,不仅香港联交所12家一级会员中的5家参与了深圳B股的承销,顶级投资银行如摩根士坦利等也都加入包销队伍,可谓中国证券市场的一时之盛。深圳B股发行的开场盛况远不只表现在它的参与规格上,也同样表现在B股的热销上。深圳**次B股发行的超额认购倍数达到5倍,世界银行及国际金融公司甚至找人“开后门”购买深圳B股。这对于一个刚刚建立的新兴市场来说,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纪录。1991年年末上海和深圳争先恐后发行B股的盛况,距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仅仅一年,而距深圳交易所成立则不足半年。其时,在沪深两地市场上市的股票总共才14只。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B股市场与A股市场几乎是同时起步的。在A股立足未稳之际,沪深两地便马不停蹄地发行B股,既表现出中国证券市场先行者们赶超的紧迫感,也悄悄透露了他们急于走向世界的雄心。在这段时间,B股的发行上市主要由两个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直到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国**部全国性B股法规才正式诞生,这一法规对于申请B股发行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能够参与B股市场交易的投资者的身份进行了规定,1996年发布该法规的实施细则。这一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为B股市场提供了一个整体的框架。1995年《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规定国内居民不得投资B股。为了规范国内居民参与B股市场的问题,1996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管理B股开户问题的通知》,重申境外投资者才能持有B股。9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B股账户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的B股账户,要进行清理和规范,逐步妥善解决B股账户的遗留问题,这些法规对于B股市场的投资主体进行了规范,规定B股市场的投资者限于外国、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等投资者。尽管在这一阶段中,监管当局严格限定了B股的投资者群体,但是,也正是在这一阶段完成了当初设立B股的初衷:B股融资的90%,以上都是在此阶段完成的。P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