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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文化的双重变奏——论中国妇女解放与妇女文学妇女文学的确立和研究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有了较大的突破,由于对定义的不同界定,它具有不同的内涵。目前,学术界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女性形象说”,认为凡是反映妇女生活的文学就是妇女文学,而不关涉作者的性别。这种界定概念的外延较大,内涵却相对较小,它不能从根本上展示妇女文学的产生和研究的独立性和特殊意义,同时也很难把各个历史时期有关女性描写的创作的不同区别开。二是“女作家说”,即女性作家的创作为妇女文学。这种规定过于笼统,虽然强调了作家的性别意义,但不利于对作品做出深刻的剖析与研究。三是“性别题材说”,指女性作家描写妇女生活的那部分创作。这种界定虽然缩小了概念的外延,但却丰富了其内涵,与前两个相比,它既强调了作家的性别意义,又强调了作品的题材和主题的独立性。这种界定“并不是要和传统文学分庭抗礼,而是试图召唤一支新的文学队伍——妇女作家群,以女子特殊的生活体验和女性的创作风格,去有意识地丰富以男作家为主体的传统文学”,同时这种界定还有某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和意义。四是“性别观念说”,这是我们借鉴西方较具代表性的一种观点,它认为女作家所写的妇女生活题材的作品并非皆可视作妇女文学。这种观点认为女性作家们在描写妇女生活时,必须懂得“用一种不同度数的镜片才能清楚地看到它们,需要用一套不同的语义系统去表现他们”。这个观点使妇女文学无论从题材上、主题上,还是艺术创作思维、语意表达上,都与男性文学明显地区别开来,使妇女文学成为与男性文学相对立的一种准文学类别。它是西方妇女解放和妇女文学自身发展的产物,与中国的社会现实和文化传统现状是不相符的。众所周知,西方妇女寻求独立的、摆脱男子中心社会束缚的过程是相当漫长的,但现在她们取得了与男子较大程度的平等的社会权利,具有自己的尊严和自由,他们对社会和妇女自身健康发展的关注已经融成一体。加上长期的妇女文学创作经验和教训,现在已基本形成了女性作家所特有的思维模式、思想观念、认识方法和具有独立性的语义表达方式,在西方现代艺术发展中,显示出其整体的个性特色。这种观点虽然不符合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但可作为中国妇女文学发展的借鉴和方向。上述四种观点只有第三种适合我国社会和文学发展的实际,具有充分的现实意义。本文所论及的妇女文学取此学说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几千年悠长的文学历史中,女性作家屈指可数,即使有少数女性的创作也都是抒写闺怨情愁,没有更多的现实意义,也根本形不成潮流和群体,而是间断地闪现在文学史上。在古典文学作品中,女性形象虽然不少,且不乏典型,但大多都是男性作家审美、创作的结晶。只有在妇女解放的过程中,文坛上才涌现了相当数量的妇女作家,才有了妇女文学的发展。中国妇女的真正解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起来推翻几千年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逐步进行的。人类本来是由男、女双方平等组成的,但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中国妇女受到不尽的践踏和蹂躏,封建宗法制将妇女完全规制成一种无思想的“机器”,她们受到“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大绳索的严重束缚,失去了人格和尊严。在反抗阶级压迫的斗争中,妇女与男人一样战斗,她们虽然像男人一样获得了某种社会性的短暂自由,摆脱了阶级压迫,但他们并没有从本阶级的家庭中、男性中独立出来,并没有获得人的全部尊严和品格。到了近现代,当西方民族意识和科学精神传入中国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妇女解放有了明确的方向和内容,广大妇女逐渐从阶级压迫、社会制约中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人权,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有了充分的权利。但由于妇女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明程度偏低,由于封建主义和男子中心主义遗毒的长期影响,中国妇女的解放不如西方那样获得了与社会权利和社会进化同步的发展,也没有在生理、心理、精神等方面都得到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她们只获得了较为充分的权利和自由去适应以男性为标准的社会结构和形式,而没有获得作为男性对立的异性人的各种社会权利和属性,更没能改变男子中心结构社会以适应妇女的全面发展。但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和提高,随着妇女社会权利和人身安全等逐渐被以法律的形式保证下来,随着妇女自身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特别是一批具有现代意识女性的崛起,妇女解放已经开始以自主追求妇女自身的全面解放和发展为宗旨的征程。它*终将打破以男性为本位的社会意识结构,改善社会单面性结构的不足,使妇女能够在人权、经济、社会地位、精神生活等方面获得与男人*大限度的平等。当代中国的妇女解放正处于这个过程中。与以上几种妇女解放进程相应而存在的妇女文学,走过了几个不同发展阶段,但它与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时它也浸蕴在中国文学的各发展阶段中。中国古代由于封建宗法观念的长期束缚,妇女文学虽然存在,但发展极为缓慢。尽管出现了从汉晋的卓文君、蔡琰、左芬,六朝的包明月、木兰,隋唐的武则天、李冶、薛涛,到两宋的李清照、朱淑真,明清的阮丽珍、吴藻、周颖芳等一大批的代表作家,但她们的创作除少数作品,如《胡笳十八拍》、《醉花阴》等具有较充实的社会内容以外,大部分作品的内容离现实生活较远,且艺术表现较差,没有多少文学价值,在中国妇女文学史上是暗淡无光的一页。现代妇女文学随着现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勃兴而形成且深入发展,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大致经历了“五四”时期、建国时期、新时期三个阶段,出现了两个高潮:“五四”妇女文学高潮和新时期妇女文学高潮。P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