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公木/国别:中国大陆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1-08-01 |
特色: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普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这就丑啦;普天下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这就恶啦。所以有和无互相发生,难和易互相完成,长和短互相形容,高和下互相充盈,音和声互相和谐,前和后互相随从:这是永恒不变的呀。因此圣人用无为来处事,用不言来行教;任凭万物兴起而不倡导,生养而不强要,施为而不图报,事业完成了而不夸耀。正因为不夸耀,所以永远丢失不了。【校释】(一)天下皆知美之为美。其恶已;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此依劳健《古本考》写定。宋叶梦得《老子解》、刘骥《老子通论》、范应元《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下“皆”上都有“天下”二字,《淮南子·道应训》下旬引作“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是《淮南》本亦重“天下”,王、傅与诸唐本俱无此二字。帛书甲本作:“天下皆知美为美,恶已;皆知善,訾不善矣。”乙本作“天下皆知美之为美”,馀悉同甲本。诸本有的上“已”作“矣”,有的下“已”作“矣”,有的两“已”并作“矣”,也有的作“也”。如按:“也”、“矣”古通,见《经传释词》,“矣”、“已”亦音义相同,故“已”、“矣”、“也”三字并可通用。又,“美”与“丑”为对言,“善”与“恶”为对言,故此处“恶”语译作“丑”,“不善”语译作“恶”。(二)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今本皆如此。景福、广明及傅、苏、范等六“相”字上皆有“之”字。《经传释词》:“之,犹则也。”“形”字,王弼作“较”。毕沅《考异》曰:“古无‘较’字,本文以‘形’与‘倾’为韵,不应作‘较’。”“盈”依帛书,河上公、王弼、傅奕等俱作“倾”,当是避汉孝惠帝刘盈讳而改,盈义长。帛书无“故”字,亦有六“之”字,“前后”作“先后”,前五句末都有“也”字,甲本“音声”作“意声”,乙本“有无之相”四字损掩。《礼·乐记》:“宫商角徵羽,杂比日音,单出日声。”(三)恒也。今本俱无此二字,据帛书甲乙本补。(四)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傅、范诸本皆如此。帛书“处”作“居”,甲本“圣”假作“声”,损掩“不言之教”四字。据马叙伦、蒋锡昌考订,王弼本“处”亦作“居”。《唐人写本残卷》及龙兴碑等“圣人”下有“治”字,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句末有“也”字。(五)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众“弗”字,依帛书,今本俱作“不”。帛书乙本作“万物昔而弗始”。“弗始”,傅、范及《唐人写本残卷》、龙兴碑均作“不为始”。河上公、王弼、林希逸、苏辙等并作“万物作焉而不辞”。陆希声、开元及《太平御览》七六引皆无“焉”字。陶绍学日:“十七章王弼注日:‘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可证今王本作辞者,后人妄改也。‘不为始’义较优,且与下旬协韵。”易顺鼎亦云然。而俞樾《平议》则谓:“不辞当就圣人说,不易就万物说,方与生而不有,为而不恃一律。河上公注,谓不辞谢而逆上,非也。不辞犹不言,即上文所谓行不言之教者。唐傅奕本作‘万物作而不为始’,毕氏沅谓‘辞始同声,以此致异,奕义为长。’然三十四章云,‘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与此章文义相近,恐未可舍古本而从傅也。”马叙伦引石田羊一郎《老子说》:“‘不治’本作‘不为始’,‘为’字恐后人所增。‘始’与‘治’字形相近,传写者误作‘始’耳。”于思泊《新证》:“始与辞均■之借字,翮,司也。司训主乃通诂。”是“始”、“辞”、“治”、“司”均通。今取“始”字,用劳健说:“不为始者,谓因其自然而不先为之创也。”“弗居”,依帛书,王弼亦同此。范引傅奕云:“古本皆是‘处’字。”今傅本作“不处”,无“而”字。他唐本皆作“居”。【说解】正如同“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一样,“天下皆知美之为美”,则非恒美;“天下皆知善之为善”,则非恒善。非恒美,“斯恶已”;非恒善,“斯不善已”。在这里,“恶”者丑也,对美而言;“不善”者恶也,对善而言。知美斯丑,知善斯恶。问题首先出在这两个“知”字上。由于知,才可道可名;既可道可名,便非恒道恒名,从而脱离了无名的世界,进入了有名的世界,“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所置代。这样正由于“智慧出”,而使得“大道废”了。其次又出在这“美”与“善”两个名上。美是人的感情观照,善是人的道德标准。此二者,“人也,非天也。”是人为的,破坏自然的,所以都是“非恒名”,因而也是“非恒道”,对“道”说来,乃是“恶”、是“不善”,亦即是“丑”、是“恶”。无名时期以前,本无一切名,故无所谓美与善,亦无所谓恶与不善,或丑与恶。迨有人类而后有名,有名则有对待。万事万物,无一不由相对的比较的关系而生,离开了相对的比较的关系,事物无由观察,无由说明,无由产生。事物总是一分为二,二又共处于一中,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互相依存,又互相转化。这就决定了既有“美”与“善”之名,即有“恶”与“不善”或“丑”与“恶”之名。美丑、善恶,便是相互对待的两对矛盾,都是说明相对的比较的关系。美和恶(即丑),善和不善(即恶),都是相反的对立关系;但丑,由美而显,不知美,则丑不显;恶,因善而著,不知善,则恶不著。这就是说,在美与丑、善与恶之间,又有一种相生相成的道理。人类历史演进愈久,则相涉之事愈繁;相涉之事愈繁,则对待之名亦愈多,矛盾随之而愈复杂。自此以往,天下遂熙熙攘攘、纷纷扰扰,迄无宁日了。于是下文列举出六对矛盾: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并指出有无相反而相生,难易相反而相成,长短相反而相形,高下相反而相盈,音声相反而相和,前后相反而相随。这些无一不是相反的关系,也无一不显出相成的作用。这些相反相成的关系,都是显示正反相互影响的作用,都在发挥“彼出于是,是亦因彼”的道理。这道理教人们不仅看重正面,而且看重反面,要从反的关系里面观察正面的深刻涵义。在这一段文字中,就以这些相对的比较的关系,概括表述了自然与社会的现象和本质,并总述说:“恒也”,指明事物的矛盾和对立转化是永恒不变的规律。不过,老子不只教人看重相对的比较的关系,而且教人更看重超脱相对关系的绝对的统一的关系。相对的关系不能离开名,即名言称谓;绝对的关系必须摆脱名,即名言称谓。于是他的理想中的圣人都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是怎么回事?这说明老子虽然非常重视矛盾的对立和转化,而且这种重视对立物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见解,是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具体运用;但是老子并不曾由此得出积极的结论来,不曾由此而认为应该依照客观规律,揭露矛盾,解决矛盾,以促进自然的改造与社会的发展。由于作为隐士的老子所代表的社会基础,即或是不自觉地代表的吧,乃是破了产的公社农民,亦即个体小农阶层的局限性,他夸大了人的被动性而贬低人的创造性,只讲认识而脱离实践,强调退让而回避斗争。这种妥协性乃源于个体小农阶层所处的软弱无力地位。于是他幻想着有所谓“圣人”者,也就是“有道的人”,处事要顺其自然,不强作妄为;行教要潜移默化,不发号施令;此即所谓以“无为”处事,以“不言”行教。诚如钱锺书说的:“老子所谓‘圣’者,尽人之能事以效天地之行所无事耳。”(《管锥篇》第二册第421页)老子希望这样的“圣人”,能够实行“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改变“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从而实现“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八十一章)的理想,让人民过宁静的生活。于是他奉告那些主宰人民命运的“侯王”们说:“道恒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三十七章)要他们做个“道”的体现者,而能够“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这对于“有国者”的“万乘之主”说来,无异于与虎谋皮;*后却还天真地补充说:“夫唯弗居,是亦不去。”这实际上便成了为统治者出谋划策了。王夫之《老子衍》于此综合说:“圣人之‘抱一’也,方其一与一为二,而我徐处于中;故彼一与此一为垒,乃知其本无垒也,遂坐而收之。垒立者‘居’,而坐收者‘不去’,是之谓善争。”老子之言,客观上是出“不居”之谋,划“善争”之策,而达到“不去”的目的。无怪乎《汉书·艺文志》称其学为“君人南面之术”,当然是可以为统治者所接受的。由此,使我们看到了老子哲学思想和社会学说中消极的一面。当然,常人于此,亦可悟到平衡心态,安身立命,谐和处世之道,似亦不可完全给以负面评价也。P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