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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中,随着国家的进步,我国的法学研究无论在公法或私法领域均取得长足的进展,法学成果丰硕,法学英才辈出。以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就成为一个实践性和针对性极强的学科。我国要建立完善、合理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基础性工作,即理论的论证、框架的设计和实施中的纠偏等,都有赖于法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这就对我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机构和广大法律理论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实证明,法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依赖法学家、法律工作者的不断努力,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术界的交流、沟通,更成为法律人开拓视野,激发创造力所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
自然乃顺,顺者则通。自幼成长至大,一本自然处事待人,读书治学亦然。大学时代常想,老师应如何教,我才能如何懂,如今得知老师教得自然,学生就懂得自然,因此,将近三十年的法律教学,即尽量地把法律很自然地教给学生。所谓很自然地教学,乃指把生硬的法律条文之意义与适用加以生活化及体系化。多年来教债总,虽多介绍先进著作,而以学生整编之讲义辅之,但自觉对学生亏欠甚多,在今学生不断催促及先进鼓励下,乃趁此次民法债编修正,再无可逃避之下,利用空闲历经两年充实修正,完成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期能将怎么教就怎么写,很自然地呈献给学生,则幸矣! 本书为作者关于债法总论的研究力作。全书共分八章,作者通过对我国台湾地区新修订“民法”中债法部分的全面分析,从债之发生到债之效力,一直到债之消灭,对“民法”中债法的体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作者凭借自己深厚的民法学学术功底,在每一章的前面都设计有理论体系图,对子一些疑难、有争议的问题,客观列举相关的专家观点,并设计了很多短小精悍的案例,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债法原理。同时,引用大量的我国台湾地区的判例,与法律实务联系紧密,对我国民法学的研究具有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