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
亚伯拉罕说:“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亚伯拉罕的仆人在转述时就成了:“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的儿子娶一个妻子。”(《创世记)24:4;38)(犹大与他的儿媳的故事与路得的故事相仿,但犹大劝他儿媳他玛回家时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他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创世记》38:11)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申命记》22:21)妾行淫离开丈夫,回犹大的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里住了四个月。(《士师记》19:2)可见,在古代以色列社会,男性是整个家族的中心,即所谓的“父系氏族社会”。但是,在伯来圣经中,也有几处是用“娘家”来表示家族身份的经文。亚伯拉罕的仆人初遇利百加后,“女子(利百加)跑回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和她家里的人。”(《创世记》24:28)我刚离开他们,就遇见我心所爱的。我拉住他,不容他走,领他入我母家,到怀我者的内室。(《雅歌》3:4)巴不得你像我的兄弟,像吃我母亲奶的兄弟!我在外头遇见你,就与你亲嘴,谁也不轻看我。我必引导你,领你进我母亲的家,我可以领受教训,也就使你喝石榴汁酿的香酒。(《雅歌)8:1-2)也许,《路得记》特别地在此处用“娘家”来表示人们的血缘身份,乃是意识到《路得记》这一故事主角的女性身份,并由此而彰显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路得记》中的男性角色,包括波阿斯在内,都是以女性英雄的配角形式出场的。拿俄米与路得的行为,在男女性别政治中颠覆了传统的女性形象,这尤其体现在禾场上路得主动向波阿斯求爱的一幕。在农业社会的传统中,谷神有着极高的地位,而禾场往往就是崇拜谷神的圣所。耶路撒冷圣殿的原址就是一个禾场。”人们在禾场上崇拜谷神,庆祝丰收。由于土地的出产,与人类自身的生产具有类似性,因此,禾场上的庆祝也常演变成为性的狂欢。禾场是男女交欢的理想场所。路得与波阿斯之间的故事就发生在禾场上。《路得记》中说“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似乎表明禾场通常具有的暧昧色彩。虽然由于叙述的吞吞吐吐,其中的细节有很多不明了处,但是,在路得与波阿斯的男女政治中,路得采取了主动,而波阿斯处处显得被动。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路得记》3:7—14)这一段可圈可点处甚多。路得自称婢女,在希伯来圣经中,这是侍妾的谦称;所谓用衣襟遮盖,是请求波阿斯娶自己的另一种表示。尤其,在希伯来传统中,“脚”是男性阴茎的委婉说法。在与波阿斯的性关系中,路得的态度是积极的、主动的。拿俄米和路得为改变命运所采取的主动姿态,与通常的圣经女性的顺服、谦卑角色是完全不同的。在圣经故事中,在男女性关系中由女性采取主动姿态的还有罗得的女儿、犹大的儿媳他玛,分别见《创世记》19:30—38和38:14—19。罗得与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接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这样,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大女儿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现今摩押人的始祖。他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就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儿妇。他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他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他玛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孩子起名叫法勒斯。粗粗看来,这几个故事没有联系。但是。实际上这三个故事构成r大卫王谱系上的三个必要环节。路得的祖先是摩押人,摩押人是罗得的大女儿与罗得所生。波阿斯的祖先是法勒斯,即犹大与他的儿媳妇他玛所生。由路得与波阿斯再次将他们祖先的故事重演一遍,难怪在波阿斯与路得的成婚典礼上,长老们唱歌说:“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4:12)因此,《路得记》的作者用大卫王的族谱将这三个故事串连起来。从女性主义的立场来看,这三个故事的共同之处就在于女性对于自己身体的支配是主动的。女性有要求性伴侣的权利,男性是女性的性计谋的对象。在这三个故事中,倘若没有这些女性的主动,家族的传承都会发生断绝。《路得记》更将这种行为与大卫王的诞生联系起来,从而赋予其以合法性。①总之,对于女性主义诠释学来说,《路得记》是一个充满内涵的文本。之所以如此,也许与《路得记》所反映的特殊社群有着密切的关系。路得所代表的外邦女子是以斯拉、尼希米的民族纯洁运动的*大的受害者。归根结底,她们之被清洗乃来源于女性的特殊身体结构,在男性本位的社会里,只有外邦女子的加入才会改变民族的血缘结构。反之,《路得记》站在相同的出发点上,认为正是由于女性的身体结构,才能完成一个民族的血缘传递。路得作为大卫王的曾祖母,是《路得记》的中心所在。《路得记》以女性对身体的自我意识,来对抗耶路撒冷的男性的权力本位。二、男权的阴影无可否认,在圣经诸经卷中,《路得记》是一个女性主义色彩浓厚的文本,女性对于自己的身体有决定的权利,在人生厄运中能够积极地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在故事的叙述过程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另一条男性社会的线索。如果说路得、拿俄米等女性角色是这幅图画上的闪光点的话,那么,男性对于社会的主导权力就构成了衬托这些闪光点的阴影。这个阴影既将路得、拿俄米衬托得更加明亮,又无处不在地将她们的形象笼罩在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