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史料与汉语言中的具有法律文化色彩的语言进行分析,分类,梳理,包括雅语,俗语以及跨文化语言对比,如摘取英语中的谚语。作者考察全面,语言流畅。霍存福,男,1958年生于河北省康保县。1977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1年考取同系研究生,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6年8月聘讲师,1991年1月聘副教授,1996年6月任法学所副所长,1996年9月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4月任法学所所长,1998年6月任法学院副院长,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0年7月任法学院院长。现为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