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暂无 |
| 出版社 | 香港科讯出版有限公司 |
| 出版时间 | 2005-06-01 |
特色:
近些年来,我国的城市设计实践如火如荼。总的方面来说,城市的外部空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并产生了大量成功优秀的作品。但另一方面,城市个性消失,千城一面;无限放大空间尺度,忽视自然的存在,缺乏整体的协调;割裂历史,彻底改造和全面更新城市……可归结于对城市设计理想和内在目标“整体形态和情感空间”的漠然和缺乏理解。整体形态和情感空间是城市设计的核心。从古代的“理想城”到近代的“田园城”,都体现了城市的整体品质和情感空间的共存。整体形态是一种动态的空间关系与结构模式,表达城市空间之间的协调与和谐;整体是一个过程,是城市空间、时间的延续;是一种综合多元的分析方法和观念,汇集了社会各阶层的价值体系。整体形态需要从城市设计的各方面、各层次及全过程加以营造,需要整体、综合地分析研究城市中的各项要素以及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寻求结构清晰、形态和谐有序、空间丰富宜人的要素组合方式,*终形成良好的城市形态和城市特色。整体形态的塑造手段,可归纳为七大统一法则:1.系统性法则、2.中心化法则、3.自然法则、4.肌理法则、5.轴向法则、6.边界-地区法则、7.开敞-关联性法则。情感空间的设计,超越了仅仅考虑城市空间艺术处理和美学效果的传统城市设计,空间的创造强调以人的行动方式为基础,以人的需要为核心,以人的生活及存在状态为起点,注重城市和地区的文脉并强调空间的环境个性,追求人类生活的完美方式。情感空间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要素:1.历史文脉的内涵、2.人文性的主题、3.生活化的品质、4.多样性的内容、 5.亲和力的意境。整体形态建立城市空间的结构与框架,从物质的宏观层面打造城市整体形态;空间的情感追求成为串连这些结构的内核和灵魂,从局部层面和人的精神诉求角度实现人类的需求和梦想。整体形态体现理性的思维,情感空间则为感性的表达,但在创造城市外部空间的城市设计实践中,它们始终是统一纲领下的完美结合,并且在面对不同层面的设计内容时需要做出不同的理解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