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我自己

作者(美) 弗莱迪 著,杨宁宁 译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05-01

特色:

如果一个女人既要当律师,又要做母亲,那她就必须看到这两个角色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同时,她还要看到这两个角色和性生活之间的关系。这三种选择并不相互排斥。在这个变化的世界中,妇女的位置也在不断地变化,母亲必须有意识地让自己的女儿看到各种不同的选择。一个女人可以同时扮演三种或者更多的角色,但她必须有勇气对自己和女儿说,“我决定生你,因为我想做妈妈。我决定去工作——从事某种职业,参政,弹钢琴,等等——因为在工作中我可以实现新的价值。工作不见得比做母亲更重要,只是性质不同。不管你选择工作还是在家相夫教子,不管你选择做母亲还是不做母亲,这些都不应该妨碍你的性生活。这是你的第三个选择,它像前面两个选择一样重要。” “如果母亲有自己的生活,”罗伯蒂勒说,“女儿就会更加爱她,更加喜欢和她在一起。她不能仅仅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母亲’,而要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人,一个有工作的人,一个有性欲的人,一个女人。这并不是说,她一定要有自己的专业,有很高的智商,或者有很高的职位。重要的是,她不能整天呆在家里看孩子做饭,把孩子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生活。当然,母亲*好和自己的丈夫,而不是女儿,保持更密切的关系。” 事实上,女人和母亲这两个角色常常会发生冲突。在《女性心理》这本书中,海伦·多伊奇博士以经典弗洛伊德理论为依据来看女性的“被动性”。这种观点遭到了许多当代心理分析家的反对,我本人也不赞同。不过她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女人的性欲是一种原始的、本能的、尚未得到升华的冲动,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狂热地渴望别人的爱,强烈地希望独占自己的所爱,在对方的主动进攻时表现出完全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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