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
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对诗、书、画都喜欢品评。*高酌称为神品,其次是妙品,再低一档是能品。有些作品介乎神、妙之间,称之为逸品。 对名曲,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办?应该说,真正够得上神品的,不会很多。不然这种“大奖”的身价也就不值钱了。够得上妙品水平的,相当多。而许多所谓名曲,恐怕以归入能品为宜。还有一些,只怕连能品也够不上。 神品、逸品与妙品,显然应该列为“必读之曲”了。能品则是“可读之曲”。 但是问题总必须多角度考虑。如果上上之作都作为必读,恐怕一般爱好者既无此时间也无此功力。巴赫的《马太受难乐》,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106”,可以作为这种只能忍痛割爱的两例。 另一方面,有一些作品虽然并非神品,但也必读。因为它们能帮助你形成对乐史发展的概念,有的作品则提供一种对照。使那些神品的特色更为鲜明。例如,听了维瓦尔迪和斯卡拉蒂的作品,你对巴罗克音乐的概念会更为丰富,而巴赫、亨德尔的个性也愈见鲜明了。 必读之曲宁可少些,以便精读;可读之曲则不妨多一些,广一些,可以浏览;精读与泛读,正是相辅而相成,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