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0月15日,中苏签订了《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能工业的协定》,该协定通常被简称为《国防新技术协定》。本书稿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的军事技术转移问题研究”成果。作者通过综合利用资料档案、当事人回忆、个别访谈等,全面梳理了《国防新技术协定》的内容、履行情况,评价了苏联技术转移的作用、中方所做努力与协定执行效果,评估了苏联对华技术转移总特征、武器装备的技术水平,最后还分析了该技术转移活动对一般性技术(包括军用和民用)转移与军事技术转移的启示。同时,作者也批驳了“苏联核技术加快了中国核武器研制进程至少10年”等说法。作者研究所用均为公开资料,项目已经结题并通过专家评审。